富士山为什么不属于国家?

作者:纵横日本

  富士山,日本第一高峰和第一名山,与樱花并列的日本国家象征,2013年入选世界文化遗产,世界最快的超级电脑也以富士命名(富岳)……

  2018年时,有552万名游客前往富士山脚下的河口湖町,其世界级景点的价值不言而喻。甚至于,每年都会有游客为了登顶,而死在这座充满了神话传说的火山上。

  然而,这座日本人心中的“圣山”,其最重要也最美的山顶却压根不属于国家,不属于政府。日本政府各部门曾经前后努力数十年,最终还是失败,富士山顶也变成了私有土地。

  这是为什么?整个过程又是怎样的呢?

  据在日本拥有1500家神社的“浅间神社”的富士山本社记载,早在公元前27年时,日本人就形成了“富士信仰”。人们在神社的涌玉池中洗净身体后,开始参拜本宫,经过对山宫的遥拜,最终以山顶为目标开始登山。

  富士山以“合目”来计量高度,山顶为“十合目”,山脚为“一合目”。浅间神社就坐落于山脚,而在超过“八合目”以上的高度,就被认为是“神的领地”。

  1604年,德川家康建造了浅间造神殿,并承认了神社对山顶的控制权。1779年,幕府给神社颁发了将富士山的6合目以上作为内部用地的许可证。

  到了明治时期,日本采取国家神道政策,将所有的神社放在了国家支配之下。二次大战后,出于政教分离的原则,逐渐将神社重新返还归属了私人。

  然而到了1952年,大藏省(现财务省)告诉神社,其只能保留山顶神社附近的土地,相当于曾经拥有土地的20分之1。

  浅间神社当然愤怒了,认为这种不公平的举动,是对富士信仰的无视。于是一怒之下向大藏省提出了申诉。

  然而政府内部开始有了分歧,文部省调查局长小林行雄认为“富士山是日本国土、民族精神的象征,但至于所有权问题,最适合交回到浅间神社手上”。不过更多的政府官员还是希望将富士山收回国有。

  这么一吵就是4年多过去了,大藏省施展了“拖”字神功,完全不搭理没进展。浅间神社知道和政府已经没什么话好说了,于是干脆把政府告上了法庭。

  1957年,浅间神社向名古屋地方法院上诉,要求国家将土地返还,起诉了东海财务局长。1962年,名古屋地方法院下发了判决:

  一方是认为有“宗教活动之必要”的神社,一方是认为“有国家公益之必要”的厚生省、运输省、保安厅、气象厅、文部省、电信电话公司、国道、公园……

  但最终,名古屋地方法院认为“不认为有必要因为公益的原因,将土地收回国有。”并支持“将8回目以上的土地交给神社”。

  随后双方又打到了名古屋高等法院:

  又打到了日本最高法院:

  最终,在最高法院第三小法庭裁判长江里口清雄的支持下,日本最高法判决日本政府败诉,土地应完全归还浅间神社。

  虽然政府一直说“基于公众利益”,但日本最高法认为“政府一直说的公益,并不是基于国民感情的基础上(即日本多数国民并不担心土地被私有),只是强调文化、观光等价值的话,无法作为富士山顶必须国有化的必要证据。”

  虽然判决赢了,但日本政府还是不情不愿,又拖了数十年,直到2004年时,终于将“八合目”以上的土地,除了部分公共用地外的385万平方米土地全部交还给了浅间神社。

  而且,由于浅间神社是“宗教法人”,日本政府不能收一分钱的土地税……

  来源:纵横日本

本文由地球日报转码显示,查看原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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